2024年第一次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情况

 2024年2月至4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14号)要求,开展了2024年第一次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对全市正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评估。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评估检查情况

  第一次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期间共对我市正常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及站点开展现场评估检查64家次,抽样检测84家次,其中现场评估检查平均得分为88.25分,检查内容包括信息化管理及平台、生产管理、生产/试验设备管理、原材料质量管理、出厂质量管理、企业试验室管理、能力核验及拌合物质量验证、企业综合管理等方面。

  

(一)现场评估得分情况

  第一次评估现场检查平均得分为88.25分,其中现场评估得分在95分~90分(含)的企业数量为26家、90分~85分(含)的企业数量为27家、85分~80分(含)的企业数量为10家、80分以下的企业数量为1家,企业数量和占比情况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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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第一次预拌混凝土企业平均得分区间情况

  现场检查平均得分较高的为石景山区(涉及企业2家)、通州区(涉及企业9家)、朝阳区(涉及企业10家);现场检查平均得分较低的为延庆区(涉及企业3家)、怀柔区(涉及企业1家)、平谷区(涉及企业4家)。各区企业现场检查平均分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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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第一次评估各区企业现场评估平均得分情况

  

(二)各评估指标得分情况

  第一次评估共计检查三级指标14636项次。其中,符合项共计12060项次,占比82.4%;基本符合项共计1726项次,占比11.79%;不符合项共计850项次,占比5.81%(三级指标不合格项次统计详见附件)。根据评估指标分类,8项评估指标的平均得分率为89.32%,其中能力核验及拌合物质量验证、生产管理和出厂质量管理相关指标综合得分率较低,分别为86.58%、86.85%和87.13%。具体得分率情况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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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第一次各检查指标平均得分率情况

 

  (三)企业信息化配置情况

  为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生产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第一次评估中对企业信息化和数字化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并设置加分项予以鼓励,涉及原材料溯源及使用信息化、试验室环境控制、生产智能提示、出厂混凝土质量自动化试验设备等9项内容。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共59家企业配置了至少一项相关系统或设备达成加分项指标共计225项,全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生产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评估抽检情况

  第一次预拌混凝土评估过程中共抽检样品252组,抽检内容包括水泥、掺合料(矿粉、粉煤灰),总体得分率为98.81%。其中抽检水泥84组,得分率为100%;矿粉82组,得分率为100%;粉煤灰86组,得分率为96.51%。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原材料进场检验不规范,部分原材料型式检验报告存在超过有效期、缺少部分项目、复核不规范等情况,较为突出的有水泥型检报告缺少碱含量、放射性,粉煤灰型检报告缺少半水亚硫酸钙含量,矿粉型检报告缺少碱含量,砂子型检报告缺少坚固性、云母含量,石子型检报告缺少岩石抗压强度等指标。

  二是生产配合比使用及调整不规范,具体表现为配合比调整依据以及调整授权书内容不规范,调整超授权或未记录,较为突出的情况包括授权书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砂含水与用水量同时调整,超授权范围调整外加剂用量等。

  三是原材料整车累计计量偏差超出标准要求,部分企业对原材料计量称校准不及时,导致生产时对原材料计量不准确,超出标准要求的控制范围,较为突出的是砂子、粉煤灰及矿粉生产中计量偏差过大等。

  (二)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检得分率较低的原材料为粉煤灰,主要不合格指标为细度。

 

  四、下一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评估检查情况以及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对照相关问题,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质量管控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标准适用衔接,严格管控原材料进场质量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标准中水泥技术指标、检验规则等方面内容均发生较大变化,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控制进场水泥质量,做好相关技术资料的衔接工作。同时,要继续加强各类原材料的进场质量控制,认真核验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严格按标准要求开展进场检验,保证原材料质量。

  (二)提升生产计量精度,重点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各企业要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尤其是配合比设计和使用控制环节,一是对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混凝土,应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后方可进行生产;二是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生产,配合比调整应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控制调整范围;三是定期校准原材料计量设备,降低设备误差,提升生产计量精度,按标准要求控制原材料计量偏差。

 

  附件:

2024年第一次评估预拌混凝土企业三级指标不合格项次统计表

评估指标

检查项次

不合格项次

不合格率

得分率较低的三级指标

信息化管理及平台

1721

248

14.41%

运输单的名称是否与施工许可证的名称一致;原材料自动提示生成委托台账;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ERP系统);技术资料理论配比自动关联生产配合、剩退灰数量核查。

生产管理

1533

101

6.59%

生产调度人员日志;开盘鉴定;质量跟踪生产记录;质检人员工作日志;配合比调整记录。

生产/试验设备管理

1983

47

2.37%

试验设备台帐和档案;支持动态数据实时传输功能;仪器使用记录;结果确认书;运输车清洁程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

3442

164

4.76%

出厂检验报告;进场记录;合格证(三联单)砂;合格证(三联单)石;进场记录项目。

出厂质量管理

778

83

10.67%

剩退灰处理记录;剩退灰记录台账;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出场质量检验记录。

企业试验室管理

3199

167

5.06%

试验报告;试配混凝土工作性;水泥、矿粉、粉煤灰、砂、石、混凝土试验后留置;配合比调整授权书;抗压过程是否全程监控。

能力核验及拌合物质量

576

12

2.08%

试验仪器计量;试验前准备;数据处理及计算;试验环境信息记录。

企业综合管理

1404

28

1.99%

培训计划;专人管理;培训记录;预拌混凝土合同应明确生产经营地址(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甲乙双方)、调度联系电话、7d和28d标养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指标值及其它技术要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否录入“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信息化管理平台”。

合计

14636

850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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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6-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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